领 事 提 醒

2026-05-01 01:30

为确保我公民顺利办理加纳入出境手续及在加纳正常工作生活,近期我馆与加纳相关部门进一步沟通交流。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:

一、签证要求和规定

入境加纳需持有效护照和有效签证,有效签证包括工作签证、亲属签证、商务签证、旅游签证等。加纳移民总局签发紧急入境签证(Visa on arrival,电子版),但需登机前由担保人提前办好,由移民局通知航司放行。持亲属签证、商务签证、旅游签证者不得在加纳工作,入境时加纳移民局会询问来加纳的目的,须与签证种类一致。

二、海关要求和规定

根据加纳海关规定,危险物品、大额现金、部分奶制品、动物制品、印刷品、未加工钻石等均属违禁品或有进口限制,详见加纳海关网站https://gra.gov.gh/customs/passengers-obligations-at-customs/和https://gra.gov.gh/customs/import-prohibitions-and-restrictions/。携带现金若超过10000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,须在入关时申报。携带个人物品超过自用数量,须报关并支付税款。请勿携带新鲜水果、散装食品、植物种子等。

三、防疫规定

前往加纳请注射黄热疫苗并请随身携带国际预防接种证书(俗称小黄本),注意需本人签名,9个月以下婴儿无需接种疫苗。入境时通常连同护照一起交卫生检疫官员查验。

四、居留规定

持旅游、商务等短期签证入境加纳,一般停留期为30天,最长不超过60天。入境时,移民官员会在护照上加盖入境章,停留期手写在章上,请旅客注意停留期,避免发生逾期情况。

在加停留期间访客所从事的活动须与签证种类一致,例如,持旅游签证不能经商、工作。签证、居留过期、滥用签证等情形,轻则被处以罚款,重则被拘留、遣返。加纳内政部移民执法队不定期查验外国人护照及签证、居留等情况,遇到时保持冷静,积极配合,如遇特殊情况可以联系使馆。

五、其他

加纳政府禁止公职人员收受贿赂,如遭遇相关情形,应在保证自身人身安全的前提下,冷静应对、严词拒绝,并注意收集证据,记录对方姓名、证件号等信息,必要时通过正式渠道投诉,并采取法律手段妥善应对。

驻加纳使馆领保电话:054-5596508。

外交部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(24小时):+86-10-12308或+86-10-65612308。

驻加纳使馆   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       

2026年4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