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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政府进一步严格境外进京人员管控措施
2020-03-23 04:59

  当前境外疫情快速扩散蔓延,为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风险,北京市政府进一步严格境外进京人员管控措施,详情如下:

  1. 所有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始发客运航班均须从天津、石家庄、太原、呼和浩特、上海浦东、济南、青岛、南京、沈阳、大连、郑州、西安12个指定的第一入境点入境。各航空公司航班指定的第一入境点可以在民航局、航空公司官网上查询。乘坐上述国际航班的旅客在第一入境点实施检疫并办理入境手续,行李清关。检疫符合登机条件的旅客可搭乘原航班入京。腹舱所带货物在北京清关。

  2. 所有境外人员均应转送至集中观察点进行14天医学观察,费用自理。对70岁以上老人、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、孕产妇、患有基础性疾病等原因不适宜集中观察的,经严格评估后,可以进行居家观察。不再受理单独居所且住所内没有其他同住人员的居家观察申请。

  3. 符合居家观察条件的人员应在入境前向居住地社区提出申请,入境前未申请居家观察或申请暂未得到评估同意的,先转至集中观察点进行医学观察。经评估认定进行居家观察的,14天观察时间合并计算。

  4.从国内其他口岸入境进京人员,应事先向所在单位和居住地社区报告回京行程安排及有关信息。抵达社区时,执行境外进京人员管理措施。对隐瞒境外旅居史的,将依法追究责任。

  中国驻加纳使馆

  2020年3月2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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